- 本計劃專為年齡介乎31日至15歲(下次生日年齡)之兒童而設。
- 受保人如不幸被證實患上保障範圍內的其中一種危疾,即可獲得一筆過之現金
賠償。
|
癌症
|
- 癌症
- 乳房及子宮頸原位癌 ( 適用
於女性 ) 或睪丸原位癌 ( 適用 於男性 ) *
|
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
- 心肌病
- 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
- 需要進行外科手術的冠狀動脈病
- 心臟病發作
- 心瓣及結構性手術
-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 大動脈外科手術
|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
- 阿耳滋海默氏症
- 細菌感染腦膜炎
- 良性腦腫瘤
- 腦部外科手術
- 昏迷
- 腦炎
- 嚴重頭部創傷
- 運動神經元病
- 多發性硬化症
- 肌營養不良
- 癱瘓
|
|
- 柏金遜病
- 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症)
- 中風
|
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
- 失明
- 慢性肝病
- 失聰
- 末期肺病
- 暴發性病毒肝炎
- 腎衰竭
- 失去獨立生活能力(65歲前)
- 喪失語言能力
- 嚴重燒傷
- 主要器官移植
- 腎髓質囊腫病
- 肢體切斷
- 完全及永久傷殘(65歲前)
|
其他嚴重疾病 |
- 因輸血引致的愛滋病
- 障礙性貧血
- 象皮病
- 因職業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 嚴重類風濕關節炎
- 末期疾病
|
|
*預支20%投保額,以30,000美元或240,000港元為上限,已包括受保人與本公司投保之任何保單下就該嚴重疾病的所有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