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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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於醫療保障生效日前已存在的疾病或身體損傷並在保障生效日前六個月內或保障生效日後三個月內曾需接受診症,查診或治
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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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為會員的首5年內,因後天免疫力缺乏症(愛滋病)或與人類免疫力缺乏之相關病毒(HIV)引致的治療,或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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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關先天性、發育中出現異常情況、或遺傳性情況、老年病、精神病或精神失常、懷孕、不育或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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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治療或口部外科手術,但由意外引致之緊急住院治療或在額外牙齒保健保障內提供的保障(如適用)則除外,或整容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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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戰爭、入侵、內戰、恐怖主義活動、參與犯罪活動、自殘、自殺,濫用藥物、酗酒,或進行專業運動所引起之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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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養或療養、一般檢查,但在健康檢查保障(如適用)內提供的保障則除外、聽覺或視力測驗、預防注射、腎衰竭的輔助治療如血
液透析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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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殊矯正器或移植手術(包括義肢、鏡片、引流條/導管等)、血或血漿、非醫療性服務(包括醫療報告、電話費等)、試驗
性或新治療技術(經保誠預先核准除外)。
欲知詳情,請參閱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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