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不保事項
下列只為不保事項的概略,請參閱保單內所列的詳細內容。
適用於整套保單的不保事項
- 在發現遺失信用卡後24小時內沒有向警方報告的損失。
- 任何未獲授權而使用信用卡進行網上訂購、郵購、電話訂購、或經銷售系統進行交易而引致的損失。
- 遺失的卡不屬於由香港發卡機構發出的信用卡。
- 故意疏忽或蓄意行為。
- 戰爭及同類行動、政府法令、核能災難、及民亂所構成的損失。
適用於失卡被盜用保障及額外失卡保障項目
- 在發現遺失信用卡後24小時內沒有向發卡機構報告信用卡的損失。
- 因您的家庭成員或僱員未獲授權使用信用卡而造成的金錢損失。
- 因未能遵守信用卡的條件及細則而引致的金錢損失。
- 在發現遺失已登記的數據儲值卡後24小時內沒有向電訊服務供應商報告的金錢損失。
- 未能提供的士費用收據之正本。
有關詳情,請參閱保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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