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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人 安居無憂
「樓宇按揭壽險」保障計劃 II 專為
19 至 56 歲
(下次生日年齡) 人士而設,保障期最長可達
66 歲 (下次生日年齡)。若不幸身故,您的摯愛可獲發身故賠償,有助支付餘下的樓宇按揭供款。
可享預支賠償 保障更全面
本計劃提供免費傷病及末期疾病保障#1,進一步擴大對您的保障範圍。倘若受保人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或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您將可根據「按揭人壽保障表」所示獲發一筆賠償金額#2。這項免費保障將為您提供一筆現金以應付傷病帶來的財政負擔。
#1 |
「免費傷病及末期疾病保障」只適用於持有香港身份證及於香港居住的受保人。保誠將保留給予「免費傷病及末期疾病保障」之最終決定權。 |
#2 |
在任何情況下,「免費傷病及末期疾病保障」只可索償一次。「免費傷病及末期疾病保障」的賠償一經支付後,保單將自動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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