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實報實銷的癌症治療費用,高達600萬港元/
75萬美元終身賠償額(視乎所選計劃而定)
癌症全護計劃為您提供實報實銷的癌症治療保障,並提供三個
計劃級別可供選擇。只需繳付相宜的保費,您便可享有每次
受保癌症限額5高達200萬港元/25萬美元,及終身賠償額5
高達600萬港元/75萬美元,助您紓解癌症帶來的財政壓力。
受保癌症包括原位癌及癌症。
不論住院或門診,周全保障由診斷性測試至治療後監測
癌症全護計劃保障所有不同階段的癌症。從原位癌以至末期癌症(即癌症已擴散至其他器官),就算是因同一受保癌症而引致的併發症的治療費用,計劃將根據保障範圍一覽表所列的限額及保障賠償合資格的實報實銷費用。
如您一旦不幸被診斷患上癌症,診斷性測試如活組織、掃描及病理學檢測讓您可瞭解患病狀況,對決定期後所需接受的治療非常重要。不論是住院或門診,有關的診斷性測試費用均會獲得保障。
如您需要接受重建手術,費用亦屬保障範圍之內。
在積極治療2後,計劃下之監測檢查保障會助您瞭解您的健康狀況。
保障癌症治療包括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及激素治療
除了必要的手術治療外,癌症治療或包括化療、電療、標靶治療或激素治療。癌症全護計劃保障超越一般傳統醫療保障計劃,涵蓋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及激素治療的費用。此外,
一些在治癌過程中常用的處方藥物如止嘔藥、止暈藥及抗排斥藥亦屬保障範圍內。
保證終身續保1
癌症全護計劃為每年續保的癌症保障。不論您的健康狀況及索償紀錄,您都可獲保證續保1(須受續保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和適用於受保人當時年齡的保費率所限)。
註:
- 計劃保證終身續保,惟須受續保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受保人當時年齡的保費率及癌症全護計劃所附加於的基本計劃的保障年期所限。我們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檢討保費率,並相應劃一按特定風險級別調整保費率,而不會向個別人士提出檢討保費率。特定風險級別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吸煙習慣、計劃級別及供款年期及國籍。此外,我們亦有權就過去或預期的醫療慣例及索償經驗之轉變,而於每個保單
周年調整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及/或其保障項目,而有關調整會適用於所有癌症全護計劃。
- 「積極治療」是指為患有原位癌及/或癌症的受保人進行的介入治療以改善其生存期,針對原位癌及/或癌症的療效性治療,包括電療、化療、
標靶治療、激素治療及外科手術。
- 每次受保癌症限額及終身賠償額是指於受保人在世期間,在同一受保人之所有生效及已終止的癌症全護計劃下根據診斷檢查保障、住院及治療保障、重建手術保障及監測檢查保障分別於每次受保癌症及終身累算所有已支付及應支付的保障金額總和之絕對上限。
若是多於一個受保癌症及在不享有下段所規定的不同限額時,為計算本計劃下應支付的保障,最近期之受保癌症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將
被視為同一病症。就最近期之受保癌症所有已支付及應支付之保障,
- 在診斷檢查保障、住院及治療保障、重建手術保障及監測檢查保障下,會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共用每次受保癌症限額。
- 在延伸全護保障下,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共享有關最高診治次數/日數及每次診治/每日/每次受保癌症之最高金額。
於以下情況,就最近期之受保癌症診斷檢查保障、住院及治療保障、重建手術保障及監測檢查保障下,所有已支付及應支付之保障,將享有不同的每次受保癌症限額,而就最近期之受保癌症在延伸全護保障下,所有已支付及應支付之保障就最高診治次數/日數及每次診治/每日/每次受保癌症之最高金額,將享有不同的限額:
- 最近期之受保癌症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屬不同組織病理學;或
- 最近期之受保癌症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屬相同組織病理學,及最近期之受保癌症並非為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之復發或擴散(須由註冊專科
醫生證實,及提供用於確認癌症組織來源的檢查,以及臨床、顯影、化驗報告);或
- 最近期之受保癌症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屬相同組織病理學,
- 最近期之受保癌症為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之復發或擴散,及
- 最近期之受保癌症的首次診斷日期與緊接之前的受保癌症的首次
診斷日期,相距最少5年(「指定時間」),及
- 之前的受保癌症於指定時間內曾經完全緩和(該狀況須由註冊專科醫生證實,及提供臨床、顯影、化驗報告)。
癌症全護計劃必須與其他指定計劃同時投保,詳情請聯絡我們的顧問。
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文件。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
閣下參考。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