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 「附加門診保障」的保障地區必須與「主要保障項目」的保障地區相同。
- 如保障地區不包括美國,於美國的保障只包括於當地因意外而引致的醫療支出。
- 在過去12個月內於美國居住/留學183日或以上的人士;或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於美國居住/就讀的人士;或美國公民只可選擇「全球保障(美國除外)」為「主要保障項目」及「附加門診保障」的保障地區。
- 就「主要保障項目」及「附加門診保障」而言,如受保人在過去12個月內於美國居住達183日或以上,我們保留權利將保障地區由「全球保障」更改至「全球保障(美國除外)」,否則我們可能不會續保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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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科保障的投保年齡為19-40歲(下次生日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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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產科保障及附加牙科保障除外,其保障年齡分別至45歲及75歲(下次生日年齡),並受保單條款及細則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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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終身續保受限於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是否向所有已投保此計劃的保單持有人持續提供本計劃,續保時適用的條款及細則和保費率。保誠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檢討保費率,並相應劃一按特定風險級別調整保費率。此外,保誠亦有權就過去或預期的醫療慣例及索償經驗之轉變,而於每個保單周年調整保單的條款及細則及/或其保障項目,而有關調整會適用於本計劃之所有保單。如我們決定不再向所有已投保此計劃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本計劃,我們會致力為受保人提供另一當時可提供的醫療計劃,而不會新增個別條款或不保事項。
如有虛假性質的索償,保單將會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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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附加產科保障,必須先投保門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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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條件,請參閱保單。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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