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惠保費 享受周全保障
要為家人建立更美好的生活,您必須先有周全的保障。「更美好」保障計劃III是專為16至55歲#1 (下次生日年齡)人士
而設的終身人壽保障#2計劃,提供周全之人壽保障。受保人一旦身故,便可獲派發一筆身故賠償#2,以助
家人紓解可能面對的財政壓力。只要以實惠的保費,您便可透過「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獲享全面保障。
可享預支保障 保障更全面
本計劃提供「免費預支傷病保障」#3,進一步擴大對受保人的保障範圍。倘若受保人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
殘,便可預先支取一筆相等於身故賠償#2的金額。這項免費保障將為受保人提供一筆現金以應付傷病帶來的財政負擔。
善用保費 賺取穩定回報
「更美好」保障計劃III助您賺取穩定回報,為您的美好將來
帶來更多收益。您會以紅利形式收到您應佔的可分配利潤(現時為最少90%)。當分配利潤予保單持有人時,部分(最多10%)可分配利潤將被派發予股東。當保單仍然生效,在投保滿3年開始,公司會每年公佈紅利一次,兩種紅利分別為「歸原紅利」#4及「特別
紅利」#4,兩者均為非保證。
- 「歸原紅利」#4
歸原紅利#4在保單年期內累積滾存,讓您的保單價值隨年月增長。已公佈之歸原紅利#4的面值是計算身故
賠償#2的因素之一。當保單被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時,歸原紅利#4之非保證現金價值(如有)將
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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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紅利」#4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特別紅利#4的面值將被支付。即使保單被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特別紅利
#4之非保證現金價值(如有)仍會被支付。但是,特別紅利#4並不是永久附加於保單價值上,其金額日後或
會有所增減。
多種保費選擇 掌握未來更靈活
「更美好」保障計劃III提供多種供款年期以供選擇#1,以配合您的個人財務需要,而供款期內的保費將保證維持不變。
自選附加保障 擴大您的安全網
您只需繳付額外保費,便可因應個人需要,從一系列的附加保障當中,選購基本計劃以外的合適保障,包括危疾、意外及住院等保障,惟
須符合有關保障的投保年齡限制及核保程序。此外,您亦可透過「投資寶」掌握旗下投資選項所帶來的良機。
> 立即為您及家人作出明智決定! 如有垂詢,歡迎聯絡您的顧問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2281 1333。
#1 |
供款年期選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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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年期 |
投保年齡(下次生日年齡) |
5年 |
16 – 55歲 |
10年 |
16 – 55歲 |
15年 |
16 – 55歲 |
20年 |
16 – 55歲 |
直至55歲 |
16 - 50歲 |
直至60歲 |
16 - 55歲 |
直至65歲 |
16 - 5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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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假如「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的受保人身故,在符合保單之條款下,本公司將支付以下較高者作為身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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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的投保額及特別紅利的面值(如有)之總和,並須扣除閣下於受保人身故日期前十二個月內曾套現的歸原紅利及其相關特別紅利的現金價值(如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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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的投保額的百分之四十五、歸原紅利的面值(如有)及特別紅利的面值(如有)
之總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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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保證支付身故賠償不少於「更美好」保障計劃III保單下已繳交之總保費(不包括任何附加保障之保
費),並須扣除就保單已經支付的任何保障,及於保單年期內閣下曾套現的歸原紅利及其相關的特別紅利的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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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身故賠償金額須扣除閣下未償還本公司之任何貸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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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的「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只適用於持有香港身份證並於香港居住的受保人,並按核保
要求批核。在緊接受保人70歲(下次生日年齡)之後的保單周年日前,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持續超過180天時,他/她可預支
身故賠償。本公司將保留給予「免費預支傷病保障」之最終決定權。當「免費預支傷病保障」被支付後,保單會被自動終止。有關保障詳
情及不保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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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更美好」保障計劃III的歸原紅利及特別紅利將由第3個保單周年日起每年公佈。歸原紅利和特別紅利之紅利
率及現金價值會因應本公司的絕對酌情權不時改變,因此並非保證。港元及美元計劃的紅利率會有所不同。歸原紅利和特別紅利之非保證
現金價值只會於保單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時,按本公司絕對酌情權釐訂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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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或「本公司」)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該合約之
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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