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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優點
備註
產品常見問題
適合
16
至
70
歲(下次生日年齡)人士投保。
本系列兼備人壽保障及儲蓄計劃。您會以紅利形式收到您應佔的可分配利潤(現時為最少90%)。當分配利潤予保單持有人時,部分(最多10%)可分配利潤將被派發予股東。
預期可得之利益
細則
現金紅利
由保單生效首年起,公司每年均會宣布現金紅利
於保單生效第三年起授予保單持有人
保證現金
每五年派發相等於投保額
10%
的保證現金
保證現金價值
如於保單生效第三年或以後退保,可獲保證現金價值
如需現款應急,可申請高達保證現金價值八成之貸款
終期紅利
預期於保單滿五年後索取死亡賠償,退保或終止保單時派發
公司將按照保單持有人的意願,把現金紅利及保證現金作以下任何一項用途:
存進紅利儲蓄戶口,讓紅利滾存生息;
轉入附有利息的保費儲蓄戶口,以作將來繳付保費之用;
直接提取現金應急或作其他用途。
倘若因財政出現困難,無法繳付保費,您可以選擇下列其中一項,並可繼續安享保障:
保費自動轉換貸款,即扣除保證現金價值作貸款,以繳付保費;
減額清繳。
保費維持不變,不會隨年期遞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