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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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受保人(以每名受保人計算)在過去24個月內名下所有「源源收息」儲蓄保障計劃之總年度化保費相等或低於150,000美元,受保人無須進行醫療核保或填寫健康聲明。若金額在過去24個月內超過150,000美元,便須進行一般核保程序。投保自選附加保障必須進行一般核保程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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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保人的投保年齡為14歲(下次生日年齡)或以下,便可於其19歲(下次生日年齡)後緊接的保單周年日,只要保單仍然生效,便可獲派發相等於投保額#320%的額外保證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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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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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額只用作計算保費、紅利和其他保單價值的金額,並非等同於受保人身故時所獲之身故賠償金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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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單仍然生效時,由第5個保單周年日起,每年公佈終期紅利。保誠會不時改變紅利率,因而並非保證。保誠擁有紅利率之最終決定權,而您必須已繳交所有到期保費方可獲發紅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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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之總額高於「源源收息」儲蓄保障計劃的已繳總基本保費及2,500美元之總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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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現金價值將在第3個保單周年日起,於退保時派發。退保價值為(1) 保證現金價值、(2) 終期紅利(如有)及(3)
紅利積存生息戶口內之價值(如有)的總額;並於扣除未償還之保單貸款及利息(如有)後派發。利息將根據由保誠全權不時釐定的息率計算,並非保證。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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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償還之欠款超越保單的退保價值,保誠將即時終止保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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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供款期適合投保年齡為1至65歲(下次生日年齡)之人士,而10年供款期則適合投保年齡為1至60歲(下次生日年齡)之人士。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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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須繳付額外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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