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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受保嚴重疾病一覽表
備註
安心保障可至100歲 供款年期短至5年
危疾保障計劃及子女危疾保障計劃備有美元及港元保單,為您提供長達至100歲(下次生日年齡)的多種保障年期及短至5年的多種供款年期以供選擇,以配合您的理財需要。惟可選擇的貨幣、保障年期及供款年期須視乎附加此等保障計劃的基本人壽計劃而定。另外,危疾(額外)保障計劃的保障期至70歲(下次生日年齡)。
靈活運用現金保障 配合您所需
如不幸患有受保嚴重疾病,您可按個人需要,隨意運用所得的現金賠償。這筆金額除可支付治療及住院費用之外,亦可用作分擔樓宇按揭、日常生活開支及子女教育費用。
組合各式計劃 建立完備的安全網
危疾保障系列中的計劃可附加於多種指定的人壽保障計劃,同時為您帶來在生利益及人壽保障。
#1
於保障生效日期開始90日內因意外引致的嚴重疾病可獲得危疾保障賠償,惟該嚴重疾病須於意外發生起計90日內出現。危疾保障賠償只會就每種嚴重疾病支付賠償1次,該保障並會於支付危疾保障的賠償後立即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