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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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計劃,並只適用於「智選」危疾保障計劃 及「智選」危疾加護保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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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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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0 (下次生日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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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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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75歲(下次生日年齡),適用於「智選」危疾保障計劃;或
- 至85歲(下次生日年齡) 適用於「智選」危疾加護保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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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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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障年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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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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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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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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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保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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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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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美元 / 12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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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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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選」危疾保障計劃 /「智選」危疾加護保障計劃之100%投保額;並須受行政指引內訂定的每位受保人之危疾保障投保額上限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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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次嚴重疾病保障賠償中,包括兩次癌症的賠償(如有)。首次嚴重疾病保障賠償會由提供42項嚴重疾病保障之「智選」危疾保障計劃
/「智選」危疾加護保障計劃(「基本計劃」)支付。第二及第三次之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則由提供37項嚴重疾病保障之危疾多重保障計劃支付,每次賠償金額為危疾多重保障計劃的100%投保額,於支付200%的投保額後,危疾多重保障計劃將自動終止。 |
#2 |
第二醫療意見是由特定的服務供應商提供,保誠保留檢討及修訂服務詳情、條款及細則、及服務供應商的權利,並可不時作出調整。於非常的情況下,保誠保留從本計劃取消第二醫療意見的權利。有關服務須受第二醫療意見服務文件及行政指引規定。 |
#3 |
於「基本計劃」作出首次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除原位癌及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之賠償外,危疾多重保障計劃的日後保費即可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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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誠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日檢討保費率,並相應劃一調整特定風險級別的保費率。因應實際情況,您可能需要繳付更高的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