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投保「子女危疾保障計劃」需要甚麼資格? 答:凡年齡為31日至15歲(下次生日年齡)之兒童皆可投保。
問:在甚麼情況下我的子女可獲得保障? 答:一旦被診斷為患上本計劃所保障之任何一種嚴重疾病(在保障生效日期起計或任何復效日期起計90日後被診斷),您可獲得現金賠償,讓您獲得額外經濟支援令你安心渡過難關。您可按個人需要,隨意運用這筆金錢,如用作延醫療養、償還樓宇按揭、或日常生活開支等。
問:倘若我的子女已購買醫療保險,是否仍可獲危疾保障計劃內的保障? 答:無論您的子女是否已有醫療保障,同樣可享有本計劃內的一切權益。本計劃旨在為您的子女於不幸患上嚴重疾病時,提供額外應急錢,讓他們可獲得最好的治療,安心靜養,盡快康復。
問:「子女危疾保障計劃」的保障範圍是否包括香港常見的嚴重疾病,能為我提供真正全面的保障? 答:「子女危疾保障計劃」提供多達40種嚴重疾病保障,為巿場上危疾保障項目最多的計劃之一。在受保的嚴重疾病中,癌症、心臟病發作及中風是最常見的嚴重疾病,而因職業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因輸血引致的愛滋病,主要器官和神經系統的嚴重疾病及損傷,均在本計劃的保障範圍內。周全保障,讓您盡享安心。
問:計劃之保費會否隨著年齡而改變:可享之保障期又有多長? 答:保費一經釐訂,在供款期內將保持不變。您可因應個人需要,根據不同的基本計劃,選擇合適的保障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