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不幸因病或意外而入院治療,即可由住院第一天起獲得每日住院現金津貼,每次賠償期長達1,000日。此外,如您需進行手術或入住深切治療部病房,該段期間將可獲得雙倍現金津貼。
住院現金保障計劃 |
以港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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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A |
計劃B |
計劃C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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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住院現金保障
入院治療達1天或以上,將可獲得每日住院現金津貼,每次住院賠償期可長達1,000日,每日住院現金津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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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1,000 |
1,500 |
II. |
雙倍住院現金保障
在進行手術或入住深切治療部病房期間,您更可獲得雙倍現金津貼,每次住院賠償期可長達30日,每日雙倍住院現金津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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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2,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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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a. |
住院現金保障計劃將不會就首生效日起計30日等候期內因疾病而入院的情況作出賠償;及不會就首生效日起計120日等候期內因扁桃腺、腺水腫、疝氣,或女性生殖器官疾病而入院的情況作出賠償。 |
b. |
計劃保障地區包括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台灣、英國、歐盟成員國、瑞士海峽群島、馬恩島、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及南非共和國。若您在保障地區以外入院,每日住院現金保障金額及雙倍住院現金保障金額將被減少至百分之五十,而每日住院現金保障亦以每次住院賠償期最多90日為限。 |
c. |
當客戶獲得雙倍住院現金保障賠償時,便不能就同一時期提出每日住院現金保障之索償,惟根據雙倍住院現金保障獲賠償之日數,將被計算為每日住院現金保障之日數。 |
d. |
住院病人必需由註冊醫生轉介入院而住院時間達1天或以上,每日住院現金津貼始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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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疾保障計劃為多達四十種的嚴重疾病提供保障。假如您不幸被診斷患有任何一種受保危疾,便可獲得一筆過的現金賠償,好讓您安心接受先進治療,渡過難關。
危疾保障計劃 |
以港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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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A |
計劃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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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危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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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
500,000 |
1,000,000 |
b. |
中醫治療及調理康復保障
當您患有任何一種受保危疾而接受手術治療或進行化療或電療後,我們將提供中醫康復保障,使您透過中醫治療,調理身體 |
港幣80,000元 |
c. |
第二醫療意見服務
您可以優惠價徵詢醫學專家的癌症治療意見 |
此服務由安美香港醫務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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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健康檢查保障
為鼓勵您時刻保持更健康的生活,我們更會為您支付健康檢查的費用,兩年一次,每次最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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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費用
以
港幣500元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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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費用
以
港幣750元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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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費用
以
港幣1,000元
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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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a. |
任何在危疾保障計劃首生效日起計90日等候期內被診斷患有任何一種受保危疾將不獲保障。 |
b. |
受保人需於首次診斷及證實患上受保危疾後,仍能最少生存十四天。 |
c. |
健康檢查保障只包括於保單保障內進行的一般健康檢驗,純為牙齒、視力、聽力及與生育有關的檢驗並不包括在內。所有健康檢查需由註冊醫生或合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士簽署確認。 |
d. |
在危疾保障計劃中的健康檢查保障,只在保單等候期後始獲提供。 |
危疾保障計劃之受保危疾名單
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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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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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
- 心肌病
- 需要進行外科手術的冠狀動脈病
- 心臟病發作
- 心瓣及結構性手術
-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 大動脈外科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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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
- 阿耳滋海默氏症
- 細菌感染腦膜炎
- 良性腦腫瘤
- 腦部外科手術
- 昏迷
- 腦炎
- 嚴重頭部創傷
- 運動神經元病
- 多發性硬化症
- 肌營養不良
- 癱瘓
- 柏金遜病
- 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症)
- 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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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
- 失明
- 慢性肝病
- 失聰
- 末期肺病
- 暴發性病毒肝炎
- 腎衰竭
- 失去獨立生活能力 (65歲前)
- 喪失語言能力
- 嚴重燒傷
- 主要器官移植
- 腎髓質囊腫病
- 肢體切斷
- 完全及永久傷殘 (65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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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嚴重疾病 |
- 因輸血引致的愛滋病
- 障礙性貧血
- 象皮病
- 因職業而感染的人類免疫力缺陷病毒
- 嚴重類風濕關節炎
- 末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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