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一應倶全 給您全面保障
「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為您提供周全的保障,照顧您的身心健康。即使已獲主要保障(包括女性疾病保障、癌前病變保障或醫療手術保障)當中任何一項的100%賠償,餘下的主要保障項目仍然繼續有效,直至「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的總賠償達投保額的200%。換言之,您可以相宜的保費於單一計劃獲取雙重保障!
(A) 女性疾病保障
當患上需要長期護理的疾病時,充裕的財政支援尤其重要,因此我們就以下的嚴重疾病提供保障,以紓緩您的財政負擔:
(B) 癌前病變保障
倘若患上原位癌,我們將支付一筆最高達投保額之100%的賠償,以紓緩您在接受治療期間的經濟負擔。除此之外,「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的原位癌保障賠償將不會與您在保誠任何其他計劃的同類保障一併計算。癌前病變保障只會支付一次並會於賠償後終止。
(C) 醫療手術保障
我們致力為您提供周全的保障,並就一項或多項受保之醫療手術提供賠償直至金額累積至投保額的100%。假設受保人因乳癌而進行乳房切除手術,再就修復嚴重損壞部份而接受乳房再造手術,我們不會將賠償限制於其中一項受保障之手術,反而會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直至金額達投保額的100%。當賠償至最高償付額後,醫療手術保障將會終止。
特設無索償獎賞 鼓勵您生活健康
倘若「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連續在第60、第120、第180及/或第240個月一直維持有效及生效,而「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在保單有效期內未有作出任何賠償#10,我們將每5年退還「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於上一個保單年度已繳保費之30%作為無索償獎賞,直至「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第20個保單周年,惟獎賞金額並不包括「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之保費。獎賞將會存入保單的保費儲蓄戶口中,以用作支付日後的保費。
免費身體檢查#3
預防是保障身體健康的重要一環,因此,「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於生效日起計每2年為您提供免費身體檢查#3,直至您76歲(下次生日年齡)為止。您可選擇下列任何一項,以滿足您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只適用於首次身體檢查
倘若您的「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於開始生效時的投保額達30,000美元/240,000港元或以上,並且於整個保障期內維持在此水平,您便可每2年享用以下其中一項額外身體檢查服務#3: - 雙能量X光骨密度檢查(脊椎和髖關節)
- 乳房超聲波檢查
- 盆腔超聲波檢查
定額保費#4 理財有預算
您只需繳付定額保費#4,即可享全面的保障。
「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 - 自選妊娠期及初生嬰兒保障項目
您只需繳交額外保費,便可享有為妊娠期和初生嬰兒提供保障的「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計劃的投保年齡直至40歲#5(下次生日年齡),保障範圍包括四方面:
(A) 妊娠期併發症保障
(B) 先天性疾病保障#12
產前檢查可讓您作好預備,然而突如其來的情況不單令人憂心,隨之而來的長期護理費用更會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因此,我們特別為您的初生子女#12提供以下嚴重疾病保障:
(C) 住院保障
倘若受保人的子女於出生後#12因創傷或疾病在保障地區#13內被醫院接收為住院病人最少連續3日#14,我們將支付相當於投保額0.25%的每日住院賠償,最高為每日250美元/2,000港元(以同一子女於所有「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的住院保障計算)。住院保障下之總賠償金額(以每張保單計),最高為投保額的15%。住院保障會於受保子女2歲(下次生日年齡)終止。
(D) 初生嬰兒利是
新生命的來臨是充滿喜悅,因此,我們特別向受保人的每名初生子女致送300港元的利是以祝賀他/她的誕生,惟子女必須於「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之生效日期或復效日期起計300日後出生,以較後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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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於受保人達100歲(下次生日年齡)或基本計劃的保障期完結時終止,以較先者為準。大部份受保疾病及醫療手術的最高保障年齡為100歲(下次生日年齡),惟女性疾病保障下的嚴重骨質疏鬆症保障可保障至81歲(下次生日年齡);此外,於醫療手術保障下的因意外引致需要進行大型面部外科整形手術保障及因意外燒傷引致需要植皮手術保障可保障至61歲(下次生日年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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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會於賠償「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達投保額200%後終止,「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如有)也將同時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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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身體檢查及額外身體檢查由保誠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提供。保誠並非服務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就服務供應商所提供之檢查服務負上任何責任。因應將來可出現的醫療發展,保誠保留權利對所提供的身體檢查計劃作出更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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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日檢討保費率,並相應劃一調整特定風險級別的保費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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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的投保年齡為19-40歲(下次生日年齡),保障至45歲(下次生日年齡)或基本計劃的保障期完結時終止,以較先者為準。本計劃將於投保額的100%被支付後終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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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嚴重疾病只獲賠償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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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一項嚴重疾病/妊娠期併發症的賠償額低於投保額之100%,其他嚴重疾病/妊娠期併發症的賠償將為尚未作出賠償之投保額餘額。有關保障將於累積賠償達投保額之100%後終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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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手術須屬醫療需要。有關「醫療需要」的詮釋,請參閱保單。若就同一項醫療手術進行多次索賠,只要該等醫療手術全是源於同一診斷或源於同一意外,本公司便會為該等索賠提供至本保障項目上限的賠償。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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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手術保障將於累積賠償達投保額之100%後終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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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在支付無索償獎賞後,須就「優嫻人生」女性保障計劃作出賠償(而該賠償實際是於有關保單周年日前發生),我們會從應付的賠償金額中扣除已付之獎賞金額。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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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妊娠期併發症只獲賠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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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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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之子女必須於「優嫻人生」女性額外保障計劃生效日或復效日﹝以較後者為準﹞起計300日後出生。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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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地區包括: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台灣、英國、歐盟成員國、瑞士、海峽群島、馬恩島、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南非共和國。如在保障地區以外的地方入住醫院,住院保障之賠償及每日賠償最高限額將會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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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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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之子女必須為入住醫院的住院病人,並接受由註冊醫生建議的醫療需要服務/治療。有關「醫院」、「醫療需要」和「註冊醫生」的詮釋,請參閱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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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條件,請參閱保單。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