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供款10年或15年 可享終身保障
「更美好」黃金歲月保障計劃III是專為56至65歲(下次生日年齡)人士而設的終身人壽保障#1計劃。只需繳付10年或15
年保費,受保人便可享有終身人壽保障#1。較短的供款年期有助靈活的財務安排。即使在供款年期之後,您依然可透過英
國保誠的紅利#2制度繼續為保單價值積存生息,令財富增值。
以保費為財富增值
您會以紅利形式收到您應佔的可分配利潤(現時為最少90%)。當分配利潤予保單持有人時,部分(最多10%)可分配利潤將被派發予股東。 當保單仍然生效,在投保滿3年開始,保誠每年公佈紅利一次,兩種
紅利分別為「歸原紅利」#2及「特別紅利」#2,兩者均為非保證。
- 「歸原紅利」#2
歸原紅利#2在保單年期內累積滾存,讓您的保單價值隨年月增長。已公佈之歸原紅利#2的面值是計算身故
賠償#1的因素之一。當保單被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時,歸原紅利#2之非保證現金價值(如有)將
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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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紅利」#2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特別紅利#2的面值將被支付。即使保單被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特別紅利
#2之非保證現金價值(如有)仍會被支付。但是,特別紅利#2並不是永久附加於保單價值上,其金額日後或
會有所增減。
無懼風雨 維持家人的優質生活
保費金額於供款年期間維持不變,讓您更易掌握財政預算。受保人一旦遇上不測,這份終身人壽保障計劃的身故賠償#1可
助您的摯愛紓解突如其來的財政負擔。
可享預支賠償 保障更全面
本計劃提供「免費預支傷病保障」#3,進一步擴大對受保人的保障範圍。倘若受保人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
殘,便可預先支取一筆相等於身故賠償#1的金額。這項免費保障將為受保人提供一筆現金以應付傷病帶來的財政負擔。
自選附加保障 擴大您的安全網
您只需繳付額外保費,便可因應個人需要,從一系列的附加保障當中,選購基本計劃以外的合適保障,包括危疾、意外及住院等保障,惟
需符合有關保障的投保年齡限制及核保程序。此外,您亦可透過「投資寶」掌握旗下投資選項所帶來的良機。
> 為締造更美好的黃金歲月,現在就立即行動。如有垂詢,歡迎聯絡您的顧問或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2281 1333。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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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受保人身故,在符合保單之條款下,本公司將支付以下較高者作為身故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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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好」黃金歲月保障計劃 III的投保額及特別紅利的面值(如有)之總和,並須扣除閣下於受保人身故日期前十二個月內曾套現的歸原紅利及其相關特別紅利的現金價值(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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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好」黃金歲月保障計劃 III的投保額的百分之四十五、歸原紅利的面值(如有)及特別紅利的面值(如有)之總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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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保證支付身故賠償不少於「更美好」黃金歲月保障計劃III保單下已繳交之總保費
(不包括任何附加保障之保費),並須扣除就保單已經支付的任何保障,及於保單年期內閣下曾套現的歸原紅利及其相關的特別紅利的現
金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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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身故賠償金額須扣除閣下未償還本公司之任何貸款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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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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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美好」黃金歲月保障計劃III的歸原紅利及特別紅利將由第3個保單周年日起每年公佈。
歸原紅利和特別紅利之紅利率及現金價值會因應本公司的絕對酌情權不時改變,因此並非保證。港元及美元計劃的紅利率會有所不同。歸
原紅利和特別紅利之非保證現金價值只會於保單退保或終止(因受保人身故除外)時,按本公司絕對酌情權釐訂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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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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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預支傷病保障」只適用於持有香港身份證並於香港居住的受保人,並按核保要求批
核。在緊接受保人70歲(下次生日年齡)之後的保單周年日前,因受傷或疾病而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持續超過180天時,他/她可預支身故賠
償。本公司將保留給予「免費預支傷病保障」之最終決定權。當「免費預支傷病保障」被支付後,保單會被自動終止。有關保障詳情及不
保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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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或「本公司」)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該合約之
任何部分。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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