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新冠肺炎 醫療保障
人壽保險
保障範圍涵蓋海外新冠肺炎醫療保障之保險計劃 |
保障內容# |
個人住院及手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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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提供實報實銷海外住院醫療費用保障。 特別行政安排*:於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每名受保人可以索償一次於入院前72小時內進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測試」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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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院現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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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提供每日住院現金保障。 特別行政安排**:於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受保人如因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而被當地政府安排於社區隔離設施接受治療,亦可符合住院現金的資格。 |
個人門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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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提供實報實銷診治費用保障。 |
一般保險
保障範圍涵蓋海外新冠肺炎醫療保障之保險計劃 |
保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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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提供實報實銷海外醫療費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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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提供每日住院現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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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為在行程開始前按照香港「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最少兩劑新冠肺炎疫苗的受保人,就行程中感染新冠肺炎提供實報實銷海外醫療保障及海外住院現金保障 (如適用者);如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而獲發「豁免證明書」,受保人不會獲得此保障 。 |
# 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或保單證明書,或諮詢您的理財顧問。有關上述所有保障内容包括特別行政安排並非免費額外贈送,賠償及賠償上限視乎保單的條款及細則而定,包括所有適用的限制和免責條款。
^ 個別產品保障設有地區限制,詳情請參閱相關保單文件或諮詢您的理財顧問。
* 於符合所有其他保單條款的情況下,每名受保人可就住院前72小時內接受的新型冠狀病毒測試的相關費用提出索償最多一次,賠償金額將根據個別保單條款而定,上限合共為1,700港元(即使持有多於一份適用的保單)。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留權利隨時取消或更改此特別行政安排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疑問及查詢,請與您的理財顧問聯絡。
** 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留權利隨時取消或更改此特別行政安排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疑問及查詢,請與您的理財顧問聯絡。
※ 就保單繕發日期或續保生效日期早於2022 年 4 月27 日的現有生效中之保誠精選「旅遊樂」和保誠精選「移居寶」保單,如受保人前往的國家 / 地區沒有列於相應的保誠《高度爆發疫情國家 / 地區名單》之內,則行程亦可享有上述保障而無需乎合此疫苗接種要求。
簡化及靈活 的理賠申請
由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保誠對於與「新型冠狀病毒」有關之理賠申請將提供特別支援措施:
- 簡化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測試」及「新型冠狀病毒」理賠申請之所需文件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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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只需填妥住院理賠申請書第一部分,及提供有關醫院發出之「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證明並後補正本收據,則可豁免提交申請書第二部分由主診註冊西醫填寫之醫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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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快遞交理賠申請之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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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關於「新型冠狀病毒」之理賠申請可經由專屬之電郵地址遞交。如有需要,請致電「新型冠狀病毒」查詢專線(852)2281 1333及内地直撥免費熱綫電話400 842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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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長遞交後補文件的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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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遞交後補文件期限至4個月,以便客戶有更多時間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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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長交回特別條件書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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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至40天以便客戶有更多時間交回特別條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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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項措施適用於保誠保險有限公司的保障計劃。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留權利隨時取消或更改此特別行政安排而不作另行通知。
註釋
以上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分別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及保誠財險有限公司(統稱「保誠」或「我們」)承保,並分別受其個別保單內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規限。
以上產品介紹及其他有關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之任何合約或該合約之任何部分(除非另有指明)。閣下投保與否乃個人之獨立決定。在銷售過程中此文件必須與有關產品小冊子一起閱讀。有關保險計劃之產品條款、細則或風險披露,請仔細閱讀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如有需要,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保誠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遊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