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比任何人都了解您和您家人的需要,要甚麼當然由您揀!
凡於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成功投保以下指定危疾計劃,您可選擇獲享高達20%保費回贈,或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獲190%特級保障而無需額外保費,讓您倍感安心。
選項1 高達20%保費回贈
指定危疾計劃 | 保費供款年期 | 首年年度化保費回贈 |
「誠保一生」危疾保
| 5年 | 10% |
「誠保一生」危疾保 「誠保一生」危疾保 – 摯愛寶 危疾加護保III | 10年 | |
| 15/20/25年 | 20% |
選項2 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獲190%特級保障
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 | ||||||
原有保障 |
| 現有升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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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選擇哪個選項,您均可於現有及額外(如適用)升級保障/額外危疾加護保III2 完結前或後之指定期間內 , 將該保障轉換成一份我們指定並備有現金價值的全新壽險計劃,該計劃提供人壽及/或危疾保障(受限於該壽險計劃的合資格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年齡、保額等),而毋須提供額外健康證明。
有關升級保障/額外危疾加護保III2 及轉換要求的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轉換之指定期間受限於我們現行的行政規則。
有關此推廣之詳情,請參閱相關條款及細則。
選項2(190%特級保障)如何運作
36歲的John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他意識到在面對危疾時一份財務保障的重要性,尤其是當他的子女還年幼。因此,他為自己投保「誠保一生」危疾保,基本保額為100,000美元,並選擇此推廣優惠的選項2 – 190%特級保障。
假如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他確診56種受保嚴重病況之一,將可獲合共190,000美元的賠償額,為他提供重要的財務支援,用以應付治療費用和家庭生活開支。
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 | ||||||
原有保障 |
| 現有升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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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美元 |
50,000美元 |
40,000美元 |
190,000美元 | |||
以上數字只作說明之用。我們假設John符合保障定義及索償要求,並沒有任何保單貸款或保單變更。
- 「基本保額」是指計劃之最初保額,連同任何適用之保額調減,但不包括升級保障/額外危疾加護保III (如適用)的保額。
- 升級保障適用於「誠保一生」危疾保及「誠保一生」危疾保 – 摯愛寶,而額外危疾加護保III適用於危疾加護保III。
聯絡您的顧問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香港:(852) 2281 1333
澳門:(853) 8293 0833
1. 指定危疾計劃之「由您揀」推廣優惠(「推廣優惠」)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或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保誠」或「我們」) 提供,優惠期由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包括首尾2天(「推廣期」)。
2. 此推廣優惠適用於透過保誠的營業部或保險經紀(如適用)遞交之投保申請。
3. 客戶可於申請時,選擇此推廣優惠下之(i)高達20%保費回贈(「保費回贈」)或(ii)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獲190%特級保障(「特級保障」)。
4. 就享有此推廣優惠之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指定危疾計劃須符合第4項列明所有適用之要求,方可享有此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合資格計劃」),否則此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將被取消。
i. 客戶(即保單持有人)必須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並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格,投保「誠保一生」危疾保、「誠保一生」危疾保 – 摯愛寶或危疾加護保III(「指定危疾計劃」);
ii. 指定危疾計劃必須於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由我們發出;
iii. 如客戶選擇保費回贈,於發放指定危疾計劃的保費回贈時,指定危疾計劃必須仍然維持生效;及
iv. 已繳付所有到期保費及保費徵費(如適用)。
指定危疾計劃須符合第4項列明所有適用之要求,方可享有此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合資格計劃」),否則此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將被取消。
5. 如客戶選擇保費回贈:
i. 保費回贈金額將按以下所示,以保單之貨幣存入合資格保單的保費儲蓄戶口中:
保費繳付模式 | 保費回贈日期 |
每年 | 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 |
每半年 | 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 |
上述的保費繳付模式指保單發出時之保費繳付模式。保費儲蓄戶口是我們為保單持有人設立,用以存放保費餘額作繳付將來有關 的到期應繳保費(及相應的保費徵費(如適用),如保費儲蓄戶口仍有餘額)之用,直至保費回贈金額完全扣減為止。如保單不再生效時,任何未發放或未被扣減的保費回贈將會被取消。
ii. 我們限制從保費儲蓄戶口中提取任何保費回贈,而保費回贈只可作抵銷將來保費(及保費徵費(如適用),如保費儲蓄戶口仍有餘額)之用。即使保單退保、期滿或失效,保費回贈均不得轉換或兌換現金,亦不得轉讓予他人或其他保單。
iii. 保費回贈以每份合資格計劃為單位。如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成功投保多於一份合資格計劃,並符合此條款及細則的所有其他條件,則每份合資格計劃均可享保費回贈。
iv. 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計劃作出的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下調(包括但不限於減少保額),相關 合資格計劃之保費回贈將會全數被取消。任何於保單發出後(冷靜期內或之後)於合資格計劃作出的更改,而導致供款期內應繳保費增加(包括但不限於提高保額),增加部分之保費將不會享有是次推廣優惠。儘管如此,若保費繳付模式於首個保單年度有任何更改,合資格計劃仍可享有保費回贈及我們會以最低首年年度化保費計算保費回贈金額(計算首年年度化保費方法可參閱 第5(vi)項)。
v. 每份合資格計劃的保費回贈金額將會因應其首年年度化保費(不包括保費徵費,如適用)計算。
vi. 所有合資格計劃如非以年繳方式繳付保費,其首年年度化保費為首12個月所繳付之總保費額。例如:如果合資格計劃以月繳方式繳付保費,相關的首年年度化保費為月繳保費乘以12。
vii. 如成功符合此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下有關保費回贈之要求,於相關保單及/或相關附加保障計劃(如適用)成功發出後, 此推廣優惠下的保費回贈亦會構成保單合約之一部分。
6. 如客戶選擇特級保障:
i. 特級保障以每份合資格計劃為單位。如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成功投保多於一份合資格計劃,並符合此條款及細則的所有其他條件,則每份合資格計劃均可享特級保障。
ii. 在我們發出保單後,合資格計劃之基本保額有任何增加或減少,我們將會按比例調整現有及額外升級保障或額外危疾加護保III (如適用)。如欲了解升級保障及額外危疾加護保III的詳情,您可分別參閱「誠保一生」危疾保系列 –「誠保一生」危疾保及「誠保一生」危疾保 – 摯愛寶以及危疾加護保III的產品小冊子。
iii. 特級保障受限於保單文件之條款及細則。
7. 保費回贈或特級保障於申請時一經選擇,將不接受任何更改或退換。
8. 此推廣優惠不適用於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已申請投保或已生效的指定危疾計劃,或任何其他基本計劃、附加保障或任何保單轉換或計劃轉移(如適用)。
9. 除另有指明外,此推廣優惠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活動同時享用。
10. 指定危疾計劃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或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澳門分行)承保,並受其個別保單內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規限。有關產品詳情,請參閱由我們發出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樣本內的條款及細則。
11. 我們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此推廣優惠的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異議,我們擁有絕對酌情權作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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