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心醫
增值服務
安心醫是專業、獨立及個人化的醫療諮詢服務。
由我們指定的服務供應商為您提供的安心醫服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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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選項
- 選項1: 100%賠償,不設自付額
- 選項 2: 每年自付額20,000港元
- 選項 3: 每年自付額50,000港元
- 選項 4: 90%賠償-您須自行負擔任何合資格索償金額的10%
每年自付額為我們開始支付醫療費用的賠償前,您於每年須先自行負擔的合資格醫療費用金額。我們會於每年自動重置您的自付額。
靈活更改計劃選項或自付額
您終身可享1次權利,於年滿51、56、61或66歲(下次生日年齡) 的保單周年日,調低每年自付額或更改至其他 計劃選項,而毋須通過醫療檢查。
12個月保費豁免
若受保人不幸確診癌症,我們會隨即豁免本計劃往後12個月的保費。
延伸保障
作為我們的客戶,您可享有以下額外保障:
- 透析治療
- 妊娠期併發症保障
- 善終服務
重要資訊
在銷售過程中此文件必須與有關產品小冊子一起閱讀。有關保險計劃之產品條款、細則及風險披露,請仔細閱讀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
註釋
醫療加倍保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承保。您可以選擇單獨投保本計劃,毋須同時投保其他類型的保險產品,除非該計劃只設附加保障選項,而必須附加於基本計劃。此文件不包含本計劃的完整條款及細則並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您應仔細閱讀此小冊子載列的風險披露事項及主要不保範圍(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完整條款及細則,請向保誠索取保單樣本以作參考。
保誠有權根據保單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
繳付保費之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保誠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遊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