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及斷肢可獲一筆過賠償
假如您於意外發生後的90日內身故或斷肢,我們將一筆過支付保額的100%金額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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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內的意外加護保和意外全護保保障於意外後的門診護理、住院以至日後的復康治療的合資格醫療費用
假如您不幸因意外導致傷殘,我們會為您提供每週或每月收入支援
就特定意外導致的身故、斷肢及完全永久傷殘提供雙倍賠償
您可享有全球緊急援助,包括緊急撤離及回國服務,以及恩恤身故保障
| 保障 | 意外首護保 | 意外加護保 | 意外全護保 |
|---|---|---|---|
| 意外身故保障 | ✓ | ✓ | ✓ |
| 意外斷肢保障 | ✓ | ✓ | ✓ |
| 意外醫療費用保障 | ✓ | ✓ | |
| 局部暫時性傷殬保障* | ✓ | ||
| 完全暫時性傷殬保障* | ✓ | ||
| 完全永久傷殬保障* | ✓ | ✓ | ✓ |
| 雙倍賠償 | ✓ | ✓ | ✓ |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 ✓ | ✓ | ✓ |
| 恩恤身故保障 | ✓ | ✓ | ✓ |
* 此保障屬於意外傷殬保障。
在銷售過程中此文件必須與有關小冊子一起閱讀。有關保險計劃之產品條款、細則及風險披露,請仔細閱讀有關計劃之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文件。
意外保系列內的計劃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承保。您可以選擇單獨投保本計劃,毋須同時投保其他類型的保險產品,除非該計劃只設附加保障選項,而必須附加於基本計劃。此文件不包含本計劃的完整條款及細則並只作參考之用,不能作為保誠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您應仔細閱讀產品小冊子載列的風險披露事項及主要不保範圍(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完整條款及細則,請向保誠索取保單樣本以作參考。
保誠有權根據保單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
繳付保費之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並不能詮釋為保誠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遊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保誠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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