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法

请使用下列办法(只适用于澳门签发的保单)直接缴付费用。为保障您的利益,缴付费用时,您不应该将现金转交或转账至您的理财顾问。

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

如需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您可以:

  • 联络您的理财顾问,或

  • 下载并填妥适用的「直接付款授权书」

申请方法

只适用于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中国银行(澳门)开设之港元/澳门元账户。授权书上的签名式样需与本公司纪录相同,请将填妥的直接付款授权书寄回本公司以设立自动转账。


由于设立自动转账需时21天,请以划线支票预付1期缴费费用,支票抬头写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请将授权书及支票邮寄至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地址:澳门邮政总局邮政信箱3093号)。

支票背面写上

  1. 保单持有人姓名

  2. 保单编号/ 缴费编号

  3. 缴费目的

  4. 联络电话

非港元保单之交易金额将按过数日前的三个工作天(包括星期六)适用的汇率以计算港元等值的保费以进行转账。如保费将会由您的澳门元银行账户所支付,阁下的银行可根据自动扣账当天阁下的银行所指定的汇率将转账款项兑换成港元以转账予保诚之帐户。如保单货币为港元,保费会直接以港元结算。如保单货币并非港元,有关港元金额将会根据保诚所指定的汇率会兑换为保单货币以作结算。

常见问题

可以。我們接受保單持有人/ 受保人指定類別的第三者(即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合法監護人/ 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完全持有之公司(請提供商業記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周年申報書​副本))的銀行戶口設立自動轉賬。

如何缴费?

您可以透过澳门中银手机银行应用程式或中银e网(个人)为保单缴付保费。请预留三个工作天处理经网上银行缴交的款项。


机构/公司名称保诚保险(澳门分行)
缴费服务首期/续保保费
缴费编号10位数字的缴费编号
(例:BN0123456789,只须输入横线上之号码)
缴付金额以港元计算的保费总额

  • 只接受以港元付款。

  • 只接受缴付保单首期保费、整付保费或续期保费。

  • 网上银行每日交易上限会因应个别账户设定及银行预设值而有所分别,详情请联络您的银行。

  • 恕不接受由第三者所缴交的款项。

将保费汇入至银行户口

您可以使用电汇以保单货币汇款至相应货币的银行户口缴交保费,恕不接受本地银行转账。请预留至少七个工作天以处理有关款项。

请注意: 下列户口号码只适用于在澳门签发的保单付款:


户口名称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户口货币及号码港元户口:183-8003-75023433
美元户口:183-8000-00023698
澳元户口:183-8003-75023488
加元户口:183-8002-50023909
英镑户口:183-8000-00023723
人民币户口:183-8000-00023701
银行国际代码 (SWIFT code)BKCHMOMX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澳门分行
银行地址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国银行大厦

递交电汇通知書

汇款后,请透过您的理财顾问递交「电汇及本地电汇缴付保费通知书」(电汇通知书)、电汇缴付保费收据之正本/副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或直接递交有关表格及文件予我们。详情请联络 阁下的理财顾问。


  • 汇款前,请核对所有汇款相关资料(如户口货币、户口号码及金额等)以确保资料正确无误。

  • 您需承担任何电汇缴付保费所引致之银行收费。请确保汇款须足够覆盖一期续期保费 / 首期保费及其银行收费,但您须留意在其身处的国家可能有外汇管制之最高上限。

  • 港元保單只接受港元付款。非港元保單接受以港元或保單貨幣付款。您必须确保缴付的保费分别以保单可接受的货币缴交至以上正确的银行户口。如果电汇汇款的币种不正确,银行仍有可能接受您的电汇汇款,并根据银行当天的汇率自动进行外汇兑换。本司将不会承担以上的汇率风险和所涉及的银行费用。

  • 请避免重覆递交电汇资料,包括就一项付款同时递交多于一份表格。如您就同一张保单的保费分开多次汇款,请分别为每笔汇款递交表格。

  • 您必须于电汇保费后三个月内递交电汇通知书。如未能于限期前提交相关资料,电汇款项将自动退还,所有银行收费将会从退款金额中扣除。

如何缴费?

您可携同缴费通知书前往本公司的缴费处以下列方法付款。付款人须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文件以便缴费处职员核实身份。客户凡使用个别信用卡/借记卡缴费,或须支付行政费用,详情请参阅下列缴费方法。


划线支票

只接受由澳门银行发出之港元或澳门元划线支票,抬头请写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并在支票背面写上保单持有人姓名、保单号码/缴费编号、缴费目的及联系电话。

 

只接受澳门银行发出之港元或澳门元支票、银行本票或汇票。不接受美元/澳元/加元/英镑/人民币支票、银行本票或汇票。期票或以同一张银行本票 / 支票支付不同保单持有人的保单或相同保单但不同的保单款项恕不获接受。公司签发之支票付款恕不获接受,然而公司为保单持有人则除外。

 

如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支付保费及过往12个月的累计银行本票或汇票付款金额超过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每张保单计),必须付上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收据,或由银行于本票或汇票背页注明购买该本票或汇票人的姓名,以证明该本票或汇票是由投保人/ 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之银行户口发出)。

 

如累计金额超过120,000港元至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请妥善保存所有相关付款收据或证明最少 12 个月,以供日后随机审查之用。

 

如付款额为1,000,000 港元或等值之金额以上,须附上付款人及保单持有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现金

现金只接受以港元、美元或澳门元支付。每份保单每期缴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20,000港元 / 123,700 澳门元 / 15,000美元。

 

为保障您的利益,缴付费用时,您不应该将现金转交或转账至您的理财顾问。如您欲以现金缴费,建议亲临本公司缴费处直接办理。

信用卡(VISA / MasterCard)

本公司只接受客户透过 VISA / MasterCard信用卡以澳门元缴费。

 

请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以信用卡缴付「续保保费」、「保单更改」、「偿还贷款」及「在保单保费储蓄户口的预缴保费」。

银联卡

本公司只接受客户透过银联卡以澳门元缴付费用。

 

请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以银联卡缴付「续保保费」、「保单更改」、「偿还贷款」及「在保单保费储蓄户口的预缴保费」。

 

中国发行的银联卡只可支付不具投资或储蓄性质的人寿保单的首期保费。以银联卡信用卡/借记卡缴付费用,客户或须支付行政费用而该行政费或于保费退款时不被退还。有关详情,请联络阁下的理财顾问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澳门
地址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 澳门财富中心 12楼 A座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恕不接受由第三者代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缴款,除非付款人是投保人/保单持有人/受保人指定类别的第三者(即配偶 / 父母 / 子女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 / 孙儿女 / 岳父母 / 合法监护人),并且在缴付的同时连同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及付款人所填妥及签署的「第三者付款声明书」一并提交。

如第三者款项超过指定金额,付款人必须同时递交「第三者付款声明书」、关系证明及 / 或付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若以公司支票 / 本票 / 汇票或由公司户口汇出的电汇缴付个人保单缴付个人保费,公司必须为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完全 / 部分持有之公司。

请提供(i)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副本及(ii)最新周年申报表副本。如为部分持有之公司,付款人须同时递交取得董事会或股东 (如适用) 同意的证明文件 (如董事会议纪录)。第三者付款须受有关条款规限,详情请参考「第三者付款声明书」。

港元保单只接受港元付款。非港元保单接受以港元/澳門元或保单货币付款。非港元保单之付款货币受个别缴费方法之条款及细则所规限。请参阅各缴费方法可接受的付款货币。

若您以港元或澳门元支付外币保单及以非支票方式付款,交易金额将按交易日适用的汇率折算为保单货币等值金额结算(自动转账及港元或澳门元支票 / 银行本票 / 汇票除外);如以港元户口自动转账支付保费,交易金额将按过数日前的三个工作天(包括星期六)适用的汇率以计算港元等值金额进行转账;如以港元支票 / 银行本票 / 汇票付款,将按保诚收到支票当日的适用汇率换算成保单货币的等值金额结算。如您希望以澳门元缴付费用,付款金额会以交易当日之汇率兑换为等值的港元以作结算;如保单货币并非为港元,有关港元金额会进一步兑换为保单货币以作结算。请前往保费兑换率以获取不同货币的现行汇率。

以港元或澳门元缴交外币保单的缴款会根据现行汇率而有所变动(由保诚不时厘定),您应留意汇率风险。如因汇率波动而造成缴费不足,您或需补交保费差额以维持您的保障不受影响;多缴保费可能会存入至保费储蓄户口。

常见问题


公司会根据保单的缴费状况发出相关的缴费通知,通知类型及发出日期如下。保单持有人请定期查阅电子通知书。如未能如期收到缴费通知,请联络您的理财顾问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通知类型(如适用)发出日期
保费到期日前
缴费通知书(不适用于月缴保单)约保费到期日前1个月
保费到期日后
自动转账支付保费失败通知保费到期日后当月中旬/下旬
缴费再通知书(不适用于月缴保单)保费到期日后当月中旬
缴费提示短讯保费到期日后的21-25号
逾期未缴通知书保费到期月的最后一天
保费逾期日后
自动转账支付保费失败通知保费逾期日后当月中旬
失效通知书
保费到期日后2个月
失效/减额清缴通知书
保费自动转换贷款通知书

不论透过哪一种途径递交支票都必须遵守以下的条款:

  • 理财顾问签发的支票恕不获接受,除非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为理财顾问本人或理财顾问之直系亲属并提交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及付款人所填妥及签署的「第三者付款声明书」。

  • 第三者签发的支票恕不获接受,除非付款人为保单持有人之直系亲属,并连同付款人及保单持有人所签署的「第三者付款声明书」与支票一并提交。若支票的金额超过2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则必须同时提交付款人的身份证 / 护照 / 旅游证明文件的副本。如第三者款项超过5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第三者付款人必须递交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书 / 出世纸 / 内地户口证明文件之副本以核实第三者付款人与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的关系。

  • 公司签发之支票付款恕不获接受,然而公司为保单持有人则除外。

  • 期票或以同一张银行本票 / 支票支付不同保单持有人的保单款项恕不获接受。

  • 如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支付保费及过往12个月的累计银行本票或汇票付款金额超过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每张保单计),必须付上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收据,或由银行于本票或汇票背页注明购买该本票或汇票人的姓名,以证明该本票或汇票是由投保人/ 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之银行户口发出)。如累计金额超过120,000港元至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 ,请妥善保存所有相关付款收据或证明最少 12 个月,以供日后随机审查之用。

任何支票不应存放入银行之寄存办理箱(DROP-IN  BOX)。如客户错误地存放款项,客户必须自行负责联络有关银行取回支票。

此外,假设就同一张保单缴付续保保费及偿还贷款,客户必须以两张支票缴付有关费用。如客户以同一支票缴付一张保单的两项或以上的费用,电脑系统并不会分开每项费用,客户可能因此未能如期缴交有关费用以致蒙受损失,同时客户亦可能需于日后就此错误作出相关的更正。

您可以使用电汇以保单货币汇款至相应的货币银行户口缴交澳元 / 加元 / 英镑保单的保费或其他接受以港元支付的付款方法。

可以。为配合客户不同的需要,客户可选择以年供、半年供、季供或月供缴付保费。欢迎联络保险顾问或客户服务主任查询保费资料及办理有关申请。

注: 月缴保费必须以自动转账缴付。

本公司接受保单持有人预缴保费最多至下个保单周年另加一期(视乎保单缴费模式)的保费。倘若预缴的款项足够缴款至下个保单周年的保费,该笔款项将自动用作更新保费到期日。

倘保单余下供款年期比至下个保单周年另加一期为短,则本公司只接受保单持有人缴付保单余下供款年期应缴之保费。

(不适用于指定推广计划)

根据保单合约,保费宽限期为保费到期日起计一个日历月。为确保您的保障,请于保费宽限期内缴交保费,并预留三个工作天予本公司处理相关付款。

本公司将会于收悉保费后向保单持有人发出付款收据,唯透过自动转账缴交之保费除外。如客户亲临于缴费处付款,正式收据会于缴费后即时发出予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而缴费收据则会发出予第三者付款人。如客户使用其他缴费方法或由第三者付款,正式收据将于核实付款后发出。客户可透过PRUServices(澳门)阅览及下载收据。

PRUServices

  • 登入您的PRUServices(澳门)帐户后,于主页拣选「PRUServices」。输入验证码及同意相关声明后,选取需要查阅的保单,然后于选单按「保单文件」,即可查阅付款收据。收据文件名称格式为「Payment-Receipt(日)-(月)-(年).pdf」。

本公司提供之临时保障–意外死亡保障,将由发出正式收据之日期开始,并受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请参阅pruhk.co/accidental-death-cover-mac有关意外死亡保障详情。

请前往 保费兑换率 以查看最新外币汇率并计算您的港元等值保费。

只接受以澳门元透过信用卡缴费及于缴费处以现金付款。请前往保费兑换率以获取不同货币的现行汇率。

如以邮寄支票付款,请预留三个工作天予本公司处理有关付款。

如客户亲临于缴费处付款,正式收据会于缴费后即时发出予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而缴费收据则会发出予第三者付款人。如客户使用其他缴费方法或由第三者付款,正式收据将于核实付款后发出。客户可透过PRUServices(澳门) 查阅及下载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