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接受以港元付款。
只接受缴付保单首期保费、整付保费或续期保费。
网上银行每日交易上限会因应个别账户设定及银行预设值而有所分别,详情请联络您的银行。
恕不接受由第三者所缴交的款项。
缴费方法
请使用下列办法(只适用于澳门签发的保单)直接缴付费用。为保障您的利益,缴付费用时,您不应该将现金转交或转账至您的理财顾问。
- 自动转账
- 网上银行
- 电汇
- 亲临缴费处付款
- 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
- 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
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
如需设立银行户口自动转账,您可以:
联络您的理财顾问,或
下载并填妥适用的「直接付款授权书」
申请方法
只适用于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或中国银行(澳门)开设之港元/澳门元账户。授权书上的签名式样需与本公司纪录相同,请将填妥的直接付款授权书寄回本公司以设立自动转账。
常见问题
可以。我們接受保單持有人/ 受保人指定類別的第三者(即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合法監護人/ 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完全持有之公司(請提供商業記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周年申報書副本))的銀行戶口設立自動轉賬。
- 如何缴费?
- 如何缴费?
如何缴费?
您可以透过澳门中银手机银行应用程式或中银e网(个人)为保单缴付保费。请预留三个工作天处理经网上银行缴交的款项。
- 将保费汇入至银行户口
- 递交电汇通知書
- 将保费汇入至银行户口
- 递交电汇通知書
将保费汇入至银行户口
您可以使用电汇以保单货币汇款至相应货币的银行户口缴交保费,恕不接受本地银行转账。请预留至少七个工作天以处理有关款项。
请注意: 下列户口号码只适用于在澳门签发的保单付款:
递交电汇通知書
汇款后,请透过您的理财顾问递交「电汇及本地电汇缴付保费通知书」(电汇通知书)、电汇缴付保费收据之正本/副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或直接递交有关表格及文件予我们。详情请联络 阁下的理财顾问。
- 如何缴费?
- 如何缴费?
如何缴费?
您可携同缴费通知书前往本公司的缴费处以下列方法付款。付款人须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文件以便缴费处职员核实身份。客户凡使用个别信用卡/借记卡缴费,或须支付行政费用,详情请参阅下列缴费方法。
常见问题
公司会根据保单的缴费状况发出相关的缴费通知,通知类型及发出日期如下。保单持有人请定期查阅电子通知书。如未能如期收到缴费通知,请联络您的理财顾问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 通知类型(如适用) | 发出日期 |
|---|---|
| 保费到期日前 | |
| 缴费通知书(不适用于月缴保单) | 约保费到期日前1个月 |
| 保费到期日后 | |
| 自动转账支付保费失败通知 | 保费到期日后当月中旬/下旬 |
| 缴费再通知书(不适用于月缴保单) | 保费到期日后当月中旬 |
| 缴费提示短讯 | 保费到期日后的21-25号 |
| 逾期未缴通知书 | 保费到期月的最后一天 |
| 保费逾期日后 | |
| 自动转账支付保费失败通知 | 保费逾期日后当月中旬 |
| 失效通知书 | |
| 保费到期日后2个月 | |
| 失效/减额清缴通知书 | |
| 保费自动转换贷款通知书 | |
不论透过哪一种途径递交支票都必须遵守以下的条款:
理财顾问签发的支票恕不获接受,除非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为理财顾问本人或理财顾问之直系亲属并提交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及付款人所填妥及签署的「第三者付款声明书」。
第三者签发的支票恕不获接受,除非付款人为保单持有人之直系亲属,并连同付款人及保单持有人所签署的「第三者付款声明书」与支票一并提交。若支票的金额超过2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则必须同时提交付款人的身份证 / 护照 / 旅游证明文件的副本。如第三者款项超过5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第三者付款人必须递交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书 / 出世纸 / 内地户口证明文件之副本以核实第三者付款人与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的关系。
公司签发之支票付款恕不获接受,然而公司为保单持有人则除外。
期票或以同一张银行本票 / 支票支付不同保单持有人的保单款项恕不获接受。
如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支付保费及过往12个月的累计银行本票或汇票付款金额超过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每张保单计),必须付上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收据,或由银行于本票或汇票背页注明购买该本票或汇票人的姓名,以证明该本票或汇票是由投保人/ 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之银行户口发出)。如累计金额超过120,000港元至400,000港元或等值之金额 ,请妥善保存所有相关付款收据或证明最少 12 个月,以供日后随机审查之用。
任何支票不应存放入银行之寄存办理箱(DROP-IN BOX)。如客户错误地存放款项,客户必须自行负责联络有关银行取回支票。
此外,假设就同一张保单缴付续保保费及偿还贷款,客户必须以两张支票缴付有关费用。如客户以同一支票缴付一张保单的两项或以上的费用,电脑系统并不会分开每项费用,客户可能因此未能如期缴交有关费用以致蒙受损失,同时客户亦可能需于日后就此错误作出相关的更正。
您可以使用电汇以保单货币汇款至相应的货币银行户口缴交澳元 / 加元 / 英镑保单的保费或其他接受以港元支付的付款方法。
可以。为配合客户不同的需要,客户可选择以年供、半年供、季供或月供缴付保费。欢迎联络保险顾问或客户服务主任查询保费资料及办理有关申请。
注: 月缴保费必须以自动转账缴付。
本公司接受保单持有人预缴保费最多至下个保单周年另加一期(视乎保单缴费模式)的保费。倘若预缴的款项足够缴款至下个保单周年的保费,该笔款项将自动用作更新保费到期日。
倘保单余下供款年期比至下个保单周年另加一期为短,则本公司只接受保单持有人缴付保单余下供款年期应缴之保费。
(不适用于指定推广计划)
根据保单合约,保费宽限期为保费到期日起计一个日历月。为确保您的保障,请于保费宽限期内缴交保费,并预留三个工作天予本公司处理相关付款。
本公司将会于收悉保费后向保单持有人发出付款收据,唯透过自动转账缴交之保费除外。如客户亲临于缴费处付款,正式收据会于缴费后即时发出予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而缴费收据则会发出予第三者付款人。如客户使用其他缴费方法或由第三者付款,正式收据将于核实付款后发出。客户可透过PRUServices(澳门)阅览及下载收据。
PRUServices
- 登入您的PRUServices(澳门)帐户后,于主页拣选「PRUServices」。输入验证码及同意相关声明后,选取需要查阅的保单,然后于选单按「保单文件」,即可查阅付款收据。收据文件名称格式为「Payment-Receipt(日)-(月)-(年).pdf」。
本公司提供之临时保障–意外死亡保障,将由发出正式收据之日期开始,并受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请参阅pruhk.co/accidental-death-cover-mac有关意外死亡保障详情。
请前往 保费兑换率 以查看最新外币汇率并计算您的港元等值保费。
只接受以澳门元透过信用卡缴费及于缴费处以现金付款。请前往保费兑换率以获取不同货币的现行汇率。
如以邮寄支票付款,请预留三个工作天予本公司处理有关付款。
如客户亲临于缴费处付款,正式收据会于缴费后即时发出予投保人 / 保单持有人 / 受保人而缴费收据则会发出予第三者付款人。如客户使用其他缴费方法或由第三者付款,正式收据将于核实付款后发出。客户可透过PRUServices(澳门) 查阅及下载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