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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保费申请税务扣减

就保费申请 税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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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税务扣减

自愿医保计划的保单持有人可就已支付的合资格保费申请税务扣减, 每课税年度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惟受限于香港法例- 《税务条例》(第112章)。

例子

例如,如果您为4名受保人购买自愿医保计划,并为该4份自愿医保计划的保单持有人, 则可就已支付的合资格自愿医保保费申请税务扣减,每课税年度的税务扣减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 总额为32,000港元(8,000 港元x 4)。

当自愿医保保单有多于1名保单持有人,在某课税年度为每名受保人缴付的合资格自愿医保保费, 将视为由所有保单持有人以相等份额缴付。

税务扣减

 

我们会提供保费支付证明,以助保单持有人就已支付的合资格自愿医保保费申请税务扣减。

如我们退还任何保费,我们会发出保费退还证明。如您曾就退还的保费申请税务扣减,您必须在保费退还日期起计3个月内就此保费退还通知税务局局长。

即使成功投保本计划,亦不代表您符合资格就本计划已缴付的保费享有税务扣减。有关自愿医保计划下的税务扣减详情,请向税务局查询。我们不能为您提供任何税务上的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寻求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