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医
增值服务
安心医是专业、独立和个人化的医疗咨询服务。
由我们指定的服务供应商为您提供的安心医服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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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选项
- 选项1: 100%赔偿,不设自付额
- 选项 2: 每年自付额20,000港元
- 选项 3: 每年自付额50,000港元
- 选项 4: 90%赔偿-您须自行负担任何合资格索偿金额的10%
每年自付额是我们开始支付医疗费用的赔偿前,您在每年必须先自行负担的合资格医疗费用金额。我们会在每年自动重置您的自付额。
灵活更改计划选项或自付额
您终身可享1次权利,在年满51、56、61或66岁(下次生日年龄)的保单周年日,调低每年自付额或更改至其他计划选项,而毋须通过医疗检查。
12个月保费豁免
若受保人不幸确诊癌症,我们会随即豁免本计划往后12个月的保费。
延伸保障
作为我们的客户,您可享有以下额外保障:
- 透析治疗
- 妊娠期并发症保障
- 善终服务
重要资讯
在销售过程中此文件必须与有关产品小册子一起阅读。有关保险计划之产品条款、细则及风险披露,请仔细阅读有关计划之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文件。
注释
医疗加倍保由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承保。您可以选择单独投保本计划,毋须同时投保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除非该计划只设附加保障选项,而必须附加在基本计划。此文件不包括本计划的完整条款和细则并只作参考用途,不能作为保诚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的任何合约。您应仔细阅读此小册子载列的风险披露事项和主要不受保范围(如有)。如欲了解更多有关本计划的其他详情、完整条款和细则,请向保诚索取保单样本以作参考。
保诚有权根据保单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
缴付保费之划线支票抬头请注明「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此文件仅旨在香港派发,并不能诠释为保诚在香港境外提供、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属於违法,保诚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该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