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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危疾加護保III保險計劃
重疾 | 健康保险

危疾加护保III

减轻危疾(重大疾病)持续带来的财务负担 — 更就持续癌症每年提供一笔财务支援,总保障高达660%
投保可享高达40%保费回赠
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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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家人提供的专属保障

额外特点

为您家人提供的专属保障

 

  • 只要您家庭内的任何2位成员一同受保于本计划,在首10年内可享50%额外人寿保障
  • 如您或您的配偶不幸身故,子女保单的未来所有保费可获豁免,直到子女26岁(下次生日年龄)

安心医

增值服务

 

安心医是专业、独立及个人化的医疗咨询服务

由我们指定的服务供应商为您提供的安心医服务包括:

  • 第二医疗国际专家意见
  • 海外医疗礼宾服务
  • 与您语言相同的专属专案医生,全程贴心陪伴您走向康复每一步

 

了解有关安心医服务的更多详情

注:安心医服务并非构成此计划的一部分。

安心医服务由我们指定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我们可不时全权酌情修订服务的范围和服务供应商而毋须事先发出通知,也可能终止和/或暂停提供此等服务。

了解 更多

重要信息

有关股东全资分红计划及股东全资分红保单业务基金运作的更多信息(例如投资策略及分红理念),请参阅股东全资分红计划小册子(香港版/澳门版)。

在销售过程中此文件必须与有关产品小册子一起阅读。有关保险计划的产品条款、细则以及风险披露,请仔细阅读有关计划的小册子和保单文件。

注释

危疾加护保III由保诚保险有限公司或保诚保险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保诚」)承保。您可以选择单独投保本计划,毋须同时投保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除非该计划只设附加保障选项,而必须附加在基本计划。此文件不包含本计划的完整条款和细则并只作参考用途,不能作为保诚与任何人士或团体所订立的任何合约。您应仔细阅读此文件载列的风险披露事项和主要不受保范围(如有)。如欲了解详情,包括理赔申请和终止保单的手续,以及本计划的完整条款和细则,请向保诚索取保单样本以作参考。

保诚有权根据保单持有人和/或受保人在投保时所提供的信息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

缴付保费的划线支票抬头请注明「保诚保险有限公司」。

此文件仅旨在香港或澳门派发,并不能诠释为保诚在香港或澳门境外提供、出售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如在香港或澳门境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属于违法,保诚不会在该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该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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